根据穗发改城[2007]37号文的批准,旧龙溪路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二、项目名称: 旧龙溪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东起东漖镇东漖北路交叉口,向西经过广钢铁路、花地河、高尔夫俱乐部、东漖、增增滘、龙溪经济联社。直到花地河,全长5.258公里
工程概算: 3098.81万元
建设规模:
1)龙溪路改造工程东起东漖镇东漖北路交叉口,向西经过广钢铁路、花地河、高尔夫俱乐部、东漖、增滘、海北、龙溪经济联社。直到花地河,全长5.258公里,设计方案为旧水泥砼路面补强后,加铺沥青砼面层,路面宽度7米,两侧新建1.5~3.0米人行道。其中龙溪大沙村村委会至设计止点300米路段为新建道路段。
2)龙溪路K0+471小桥为拆除原有龙溪路小桥新建,跨越东漖涌,新桥桥宽10米,桥跨布置为1×16米,全长16米。
3)东漖桥为拆除原有龙溪路东漖桥新建,跨越花地河,新桥桥宽10米,桥跨布置为3×25米(单跨25米),孔跨布置参照港务局要求20M通航净宽及水利局对河道和岸线整治的要求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 7 年 7 月 12 日和 13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钟工
联系电话:13538709010 传真:85265503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国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与本工程类别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的监理单位;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4) 2004年5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成功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列的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
(5) 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 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式: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则采用择优方式选取排名前12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如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附表一)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六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2、 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3、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http://www.gzszyl.gov.cn)、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4、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5、 本工程执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2006年8月版)》,对“范本”的补充、删减以及修改部分是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2007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