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城[2006]58号文 的批准,丰乐北延长线(姬堂——罗南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二、项目名称:丰乐北延长线(姬堂——罗南路)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丰乐北延长线姬堂至科学城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5767万元,其中道路排水工程为3985万元,绿化工程为295万元,路灯工程为1233万元,沥青工程为254万元。
建设规模: ① 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的市政道路排水施工总承包,排水管直径为D300~D1500;② 道路两旁及中间分隔带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面积约22490平方米;③沥青工程面积约5200平方米;④路灯100支。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 7 年 7 月 13 日和 16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锦苏
联系电话: 13416312289 传真: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国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与本工程类别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4) 2005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列的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5) 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 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式: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则采用择优方式选取排名前12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如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表一);
2、择优评分的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六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2、 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3、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http://www.gzszyl.gov.cn)、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4、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4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5、 本工程使用《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2006年8月版)》,对“范本”的补充、删减以及修改部分是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广州市黄埔区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