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道系统改造—禺东西立交改造工程已列入广州市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6]58号),第一次招标投标结果无效,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建设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道系统改造—禺东西立交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广州市
投资规模:约12600万元
建设规模:广州大道北1600米路段的道路、排水改造;禺东西立交系统新建北往南A线高架桥,桥长950米,桥宽9.5~13米,最大桥梁单跨为50米,新建南往北高架桥下地匝道B线,匝道桥长414.2米,桥宽8米,新建广园东二层高架东转南左转匝道,场155.66米,宽8米。
招标内容:上述工程的土建、沥青、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7年 6 月 29 日和 7 月 2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国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与本工程类别所需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专业要求为路桥或相关专业,专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4、企业自2004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地区独立成功完成过质量合格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要求承接范围内的工程,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5、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则采用择优方式选取排名前12名的资格预审合格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书式胶装,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2、《投标申请人资格择优表》要求提供择优的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八、招标代理职责:
1、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申请人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说明:
1、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业主有权派人到提交业绩的项目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单位核查,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不少于六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另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封面应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胶装(附页码),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3、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http://www.gzszyl.gov.cn)、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6、本监理项目执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2006年8月版)》(简称“范本”),本招标文件对“范本”的补充、删减和修改部分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