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内容:
1. 省道十永线蔡甸区新天至成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鄂发改交通[2006]1136号)。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湖北省交通厅投资和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自筹。
2. 受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省道十永线蔡甸区新天至成功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首先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凡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具有类似项目监理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省道十永线位于武汉市境内,是武汉市西部的重要干线公路,是蔡甸城区通往武汉市主城区的主要通道。本项目起点位于汉阳区与蔡甸区相接部的新天村,起点桩号K7+712.169,终点接正在建设的汉蔡高速公路朱家湾互通联络线相交处,终点桩号K19+790,路线总长12.078公里。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改建,计算行车速度80km/h。K7+712.169~K17+416.695段,路基宽50m;K17+416.695~K18+954.088段利用蔡甸大道罩面改造;K18+954.088~K19+790段,路基宽21.5m。全线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
本次招标的土建工程分三个合同段,主要包括路基、桥涵构造物和路面等工程。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表1。
标段划分表 1
标段号 桩号 备注
SYSG-1 K07+712.169~K12+000.000 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
SYSG-2 K12+000.000~K15+200.000
SYSG-3 K15+200.000~K19+790.000
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可分别同时对两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最多通过两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7年5月21日至5月25日9:00~12:00和13:30~16:00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对多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和参考资料,且潜在投标人对所申请的合同段不得调整。
5. 潜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协助,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潜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潜在投标人应于2007年6月4日17:30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迟到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9. 招标代理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凡对上述招标提出询问,请函告或打电话、传真给招标人,地址如下:
招 标 人: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新客运大楼
邮 编:430100
电 话:027-69842810
传 真:027-69810665
联 系 人:张永刚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办事处)
邮 编:430033
电 话:027-83602873
传 真:027-83609137
联 系 人:彭耀军 葛飞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