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 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重点[2009]137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湖北省十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房高速十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共同就湖北省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的”五纵五横二环”中的第五纵郧县至来凤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十堰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花栗树村,与汉十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十堰房县城关镇炳公村,与G209国道相接,路线主要控制点为:六里坪镇、官山镇、马蹄山、通省、房县,路线全长约6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其内容如下:
(1)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监测;
(2) 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
(3) 为项目环保提供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环境监测资质、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时近5年曾独立完成过两个类似监测项目,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管理经验的机构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环境监测资质证书(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7日9:00~11:30、14:30~16:30 (北京时间) 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6月10日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301229),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凭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递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凡对上述招标提出询问,请函告传真给招标人,地址如下:
招 标 人:湖北省十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房高速十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房县红塔乡
邮 编:438300
联 系 人:王先生 李小姐
电 话:0719-3251856
传 真:0719-325185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葛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27-83602873转8015、8009
传 真:027-8360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