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四川省雅安经石棉至泸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交通部及四川省补助、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其中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雅安经石棉至泸沽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是西部大通道甘肃(兰州)–云南(磨憨)公路在四川省境内的一段,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北京–昆明公路的重要路段。雅泸高速公路起自四川省雅安市,接已建成的成都至雅安高速公路,经荥经、汉源新县、石棉县城、冕宁、止于凉山州西昌市泸沽镇,接已建成的泸沽至西昌(黄联关)高速公路,全长240公里,
(2)招标范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的范围为JA6合同段,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标段及工程内容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②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③近五年(2005年5月起)内曾独立完成过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里程累计长度达60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个项目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隔离栅;④财务状况要求: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2009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参与本次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8 日至5月24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四川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区1024室)。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校核原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和参考资料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并负责自身安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但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上午8: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地点:中国四川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区1001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担保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8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由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本次不接受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 近5年内(2005年4月起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5日内(2010年5月31日15:00之前)提交到招标人地点:中国四川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区B1004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 未经公示的业绩不予认可; 虽经公示,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合格的证明材料,其业绩同样不予认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最低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区1024室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66027318 028-66027302
传 真:028-66027218;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人: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 5月10 日
公示表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5年内(2005年4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注:1、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表内容准确、清楚地填写,本次递交公示资料的同时,必须同时递交上表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证明资料(包含上表业绩合同协议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公示内容须注明路线长度、名称、施工内容等。
公式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注: 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