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谷区夏各庄综合检查站站外工程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位于北京市平谷区的京平高速公路夏各庄综合检查站治超部分于2008年奥运会前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进京大货车车速较快,同时道路纵坡较大,平均纵坡约3.3%为下坡,在检查站入口及检查站内部均发生过事故,为避免发生事故,消除隐患,对京平高速公路夏各庄综合检查站进行改建。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服务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本次招标范围为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土建工程(站外部分)以及附属工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照明工程施工投标人要求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工程和土建工程(站外部分)施工投标人要求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同时每个施工标段都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备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监理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近五年独立完成过3个同类工程监理任务,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交通工程和土建工程(站外部分)施工接受联合体投标,照明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以现场报名及传真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否则报名无效。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将以上现场报名资料以传真方式报名(请写明联系电话,并传真报名后电话确认传真报名是否有效)。
4.2投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完成有效投标报名后请于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持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6月2日10时30分
踏勘现场集中地点:京平高速公路夏各庄综合检查站
投标预备会时间:
投标预备会地点:京平高速公路夏各庄综合检查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