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胜县和平至龙脊公路沥青路面工程已经列入国家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并已列入2010年农村公路工程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龙胜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胜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胜县和平至龙脊公路沥青路面工程:和平至龙脊公路(全长约8.7569公里),位于广西龙胜县和平乡境内,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计划工期 9个月,招标的范围为:路面、安全设施等,项目按线路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项目及合同段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根据《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按《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基本情况材料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桂林市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信用评价等级属C级及以下(或者在桂林市交通局农村公路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为“较差”及以下)的企业和新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按照《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桂林市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0 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胜县交通局六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4月 8日9时30分,投标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龙胜县交通局七楼会议室开标会务组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将在距开标时间3天前将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jt.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龙胜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龙胜县交通局六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邮 编: 541700
联 系 人: 李文辉
电 话: 13768727313
传 真:0773-7512237
开户银行:龙胜县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353312010100687595
2010年 3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