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四川省雅安经石棉至泸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雅泸路”)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交运[2005]14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交通部补助、四川省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发包人为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项目发包人作为招标人,对其2010年通车段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其中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2.1工程概况:雅泸路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雅安市和凉山州境内,是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规划中七条首都放射线之一北京~昆明的一段,同时亦是西部大通道甘肃(兰州)至云南(磨憨)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全长241 km ,起于雅安市雨城区,接已建成的成都至雅安高速公路,止于凉山州西昌市泸沽镇,接已建成的泸沽至西昌(黄联关)高速公路,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全线共有桥梁270座、隧道26座、互通式立交9处、服务区4个、停车区4个,桥隧长度占路线全长的54.2%。
2.2本次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工期见下表。
由于前、后期实施时间不连续,因此本合同段与后续合同段的配合问题是投标人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3)施工业绩:①近五年内(2005年3月起)作为主承包人独立完成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工程(含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报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业绩二个及以上(完工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累计高速公路隧道机电施工长度3000米及以上,其中单洞长度≥1000米的工程项目一个及以上,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不包含试运行时间)。②近五年(从2005年3月起)作为主承包人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一个及以上(完工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4)相应的财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1000万元,且2008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7)信誉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4、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4.1投标人请持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②资质证书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并校核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单位介绍信,于2010年 3 月 11 日至 2010年 3 月 17 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公休日)到 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高速大厦A1024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另每个标段收取工程量清单管理系统软件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10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高速大厦B1001,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准时参加 。
5.2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 4 月 7 日上午 8:30-10:00 时(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四川高速大厦B1001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 2010 年 4 月 7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中转出)。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近五年(2005年3月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5日内( 2010年 3 月 22 日15:00之前)提交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1004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不实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的业绩和人员,不予认可,虽经公示,但投标文件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样不予认可。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将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24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28-6602318 028-66027302
传 真:028-66027318
招标人: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10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5年(2005年3月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及收费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本表内容必须按照上表格式准确、清楚、完整地填写。
3、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
公示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