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ZXZ-2011-101
招标代理: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8-24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高速公路拆迁安置地(坂中涧里地块)5号楼工程已由福安市发改局以安发改〔2010〕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坂中乡涧里村;
2.2.工程建设规模:6653平方米,9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闽地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应为宁建筑〔2011〕44号文公布的“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每份售价200元,投标人需要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图纸每份售价6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30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福新路中段,
邮编:355000;
电话:0593-6565936;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8号金玉良城7#203A,
邮编:352100;
电话:0593-6309092、2929669
传真:0593-2938665;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公司福安支行;
开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号:132010100100082593。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
联系电话:0593-656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