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栾城等五个收费站站区完善房建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7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栾城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89.01平方米;赵县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79.09平方米;宁晋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79.09平方米;南宫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42.83平方米;清河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42.83平方米。
1.2建设工期:计划于2010年3月1日开工,预期工期为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招标内容: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
标段
对应施工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施工工期
(日历天)
1
1
栾城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
包括分别建设综合楼、锅炉房及浴室、汽车库、门卫室、污水处理站等建筑,并完善相应室外工程。
180
2
赵县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
180
3
宁晋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
180
4
南宫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
180
5
清河收费站站区完善工程
180
1.4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只设置总监办一级监理机构,负责对本工程五个标段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06年10月1日至今,以监理合同为准) 至少具有一项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200 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第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西路115号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邮政编码:050000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何舰
联 系 人:袁贺 宋继胜
电 话:0311-89668731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
传 真:0311-89668731
传 真:0311-862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