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星至海盐沈荡公路南湖区段(K20+760-K23+309)工程已由嘉兴市南湖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以(南发[2009]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表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南湖区凤桥镇。
规 模:起点位于凤桥镇规划的凤南路路口南,起点桩号为K20+760,向南跨乍嘉苏高速公路,终点与已建的七星至沿海盐沈荡公路庄史试验段相接,终点桩号K23+309,道路全长2.549km,全线所经河流1条(九曲河),其中设分离式立交(乍嘉苏高速公路跨线桥)557.4米/1座、小桥(九曲港桥)19.74米/1座。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涵:公路-I级),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桥涵与路基同宽。
标段划分:设一个施工监理标段。
(1)施工监理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范围:K20+760-K23+309段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监理。
预计监理服务期:41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浙江省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电话0573-82512058、82710770)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和浙江省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嘉兴市博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桥镇新康路105号 地 址:嘉兴市百墅花园综合楼311室
邮 编:314000 邮 编:314000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3-83182622 电 话:0573-82710770
传 真:0573-83188210 传 真:0573-82710771
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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