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通村砂石路公路建设项目,已列入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村公路工程基本建设计划,设计文件已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安盟科右中旗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境内,路线全长约为57.191公里,共5条砂石路分四个合同段,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每条线路基宽度为7.5米,砂石路面宽6米。
2.2本项目为4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每个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合同段提出申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交通局购买招标文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同时递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控制上限10%的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单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查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2 月 1 日 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 时至 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科右中旗新客运站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和中国路桥网(http://www.9to.com)上发布。
7. 履约保证金汇入:
账户名称:科右中旗旗直行政事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科尔沁右翼中旗支行
帐号:159101040004470
汇款用途:筑路指挥部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
账户名称: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银都大厦分理处
汇款用途:科右中旗通村砂石路投标保证金
帐号:159939329908091001
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科右中旗交通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交通局
邮 编:029400
联系人:楚先生
电 话:0482-4121715
传 真:0482-4121717
电子邮件:huatong126@126.com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 银都大厦B座602室
邮 编:010020
电 话:0471-6687893 0482-8232006
联系 人:苏先生
传 真:0471-6687893 0482-8232006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电 话: 0482—8237496
邮 编:137400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