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彭湖高速公路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南岸、九江市的湖口县和彭泽县境内,是江西省北部与安徽省联络的重要高速公路。本项目彭泽至湖口段工程长51.83公里,赣皖界至彭泽段工程长12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主线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标准轴载为BZZ-100KN。
1.本项目路面工程上面层粗集料按一个合同段(AM)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粗集料总量为128955吨(其中AP1合同段58002吨, AP2合同段49823吨,A0合同段21130吨),材质要求为玄武岩或辉绿岩。
2.材料供应时间: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
3.供货地点:各路面合同段黑站拌和场。
二、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地矿部门颁发的石料开采许可证,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办理开采片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林业部门办理的林地使用许可证。
2.投标人碎石加工设备必须是反击式破碎机,宕口生产能力不小于1500T/日,贮料能力不小于20000m3。
3.投标人材质必须为辉绿岩或玄武岩,碎石的各项试验检测项目必须符合土建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沥青混合料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三、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地矿部门颁发的石料开采许可证,公安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办理开采片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林业部门办理的林地使用许可证,到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副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须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9年10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副楼4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分别同时在《江西日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sgl.com/)、江西赣粤高速网(http://www.jxexpressway.com/)和江西彭湖高速公路网(http://www.jxphgs.cn/)上发布。
六、招标人的办公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芙蓉农场
邮 编:332702
联系人:陶勇根 刘妍
电 话:0792-5750495
传 真:0792-5750257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