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工程(嘉兴交界至湖盐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25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8年省基本建设计划。本项目的发包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省厅补助、地方自筹,现已落实。
现决定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工程(嘉兴交界至湖盐线段)起始于嘉兴交界,与盐沈公路平交,进入于城境内,与盐于公路平交,再跨杭平申四级航道,终点与新湖盐线相交,道路全长12.177公里。其中:嘉兴交界至盐沈公路(桩号K8+915~K13+840)4.925公里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为监理第一合同段;盐沈公路至湖盐线段(桩号K13+840~K21+092.372)7.252公里范围内路基、桥涵工程等为监理第二合同段。监理第一合同段已完成招标。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监理起点为盐沈公路,起点桩号K13+840,终点为湖盐线,终点桩号K21+092.372,本工程道路全长7.252公里。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填方约为343.246千立方米,路基挖方约为60.105千立方米,中桥270.28米/7座;大桥549.44米/1座(9*25+92+9*25米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预应力砼小箱梁)。
2.3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2.3.1本次监理招标分一个合同段:监理第二合同段。
监理第二合同段的监理内容为盐沈公路至湖盐线路段7.252KM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工程,监理服务期为43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9个月(其中路基、中桥15个月,于城大桥1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0月16日-10月22日9:00-11:30时、14:00-16:30时,双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联系电话0571-87630293)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5.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信息大厅)
电 话:0571-87630252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8、其他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好承包人交易登记手续,办理事项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镇秦山大道旁(众安桥南700米)
邮 编:314300
联系人:曾嵘
电 话:0573-86115605 传 真:0573-86115933
开户名称:海盐县交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盐支行
账 号:33001637135050008255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180号
邮 编:314300
联系人:张黎伟
电 话:0573-86168568 传 真:0573-86120371
文档附件: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_8.2.0.xls.xls
文档附件:【标表1】工程量清单汇总表.xls.xls
文档附件:【标表2】工程量清单表.xls.xls
文档附件:强制性资格条件.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