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4]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交通局,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工程概况和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起点为嵊州市与上虞市分界处(设计桩号K24+915),路线按新线布设,经三界镇西,与上三高速公路三界互通式立交北侧跨上三高速公路,设隧道穿招士湾、清风、仙岩后,半幅利用老路,半幅按新线布设至桩号K40+273禹溪附近,路线再按新线布设,跨上三高速公路、曹娥江、黄泽江北岸一期终点为K51+750,全长约26.812公里。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平原微丘区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25.5m,分离式路基宽13m。
本次招标设二个安全设施施工合同段:
JA1合同:K24+938.412-K38+200,全长:13.262km
JA2合同:K38+200-K51+750,全长:13.550km
计划工期:2.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2009年9月8日9:30时,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8号纳德大酒店四楼文津阁。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23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嵊州市剡路街道八何洋村
联系人:王建中、丁海波
邮 编:312400
电 话:0575-83118010
传 真:0575-83118012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邮 编:310014
网 址:http://www.ydsws.com
电 话:0571-8885136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郑苗东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