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B-WL-2009-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段魏县互通连接线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发改交运[2007]2851号),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大名县北马头村与南马头村之间大广高速魏县互通西侧,与常元公路平交,向西经前申桥村南、王二庄村北,段庄村南进入魏县境内,向西与邯大公路魏县绕城段(待建)连接结束,终点位于邯大公路魏县绕城段,路线总里程为9.503Km,概算总投资4200万元。
(2)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为12.0m,整体断面,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规定值。
(3)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1日开工,总工期12个月。
(4)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分为一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防护、公路绿化及安全设施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并对试验检测实体组织实施管理,同时对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进行监督。参与对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的建设环境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监理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凡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投标资格并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投标不予接受。在近三年内河北省公路建设中,因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而使合同被解除或被驱逐的,投标不予接受。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所监理过的工程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的,申请不予接受。
3.3申请人应与本项目无利益冲突,为此申请人应:
1)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与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不属于本项目投资参股单位;
5)未承担本项目施工。
3.4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及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13日至2009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一套(A4纸大小,装订成册),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室(邯郸市人民路342号)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2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资格预审室(邯郸市人民路342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及《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
地 址:邯郸市人民路340号交通大厦15F
邮 编:056000
电 话:0310-6268262
传 真:0310-6268315
联系人:张志强
招标代理: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楼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5288943转8013/8028
传 真:0311-85288944转8004
联 系 人:董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