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JSG2009-041号
1、河北省京沪高速2009年养护工程已经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实施 (冀交公路[2009]442号文件),已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养护计划,资金来源为2009年河北省高速公路专项养护计划, 受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人)委托,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中央带波形梁钢护栏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对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1)京沪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是国家规划的国道主干线之一,对繁荣经济、勾通华北、华东地区各省市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它是东北经济区与华东诸省市联系的重要陆上通道。京沪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北起现有104国道天津与河北交界处,在吴桥县埝高庄和梁庄之间与山东境内路段相接,路线全长140.999公里。全线按高速公路平原微丘标准设计,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一次建成。设计路基宽度28米,路面宽度2×11.75米,中央分隔带宽度3米。1998年10月开工建设,2000年12月竣工通车。
该高速公路自通车运营以来,交通量增加非常迅速,且大型车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时常有大型车辆横穿中央分隔带的现象,给造成二次事故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对中央分隔带进行加强。
2008年9月期间,业主单位委托相关部门对京沪高速公路全线中央钢护栏进行了详细的外业测量。测量结果显示,全线中央钢护栏高度有90%以上的路段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且由于该路护栏采用交通部94规范设计,结构已不能06规范的Am级防撞能力。因此全线中面钢护栏必须进行加高改造。
(2)设计依据:
①《北京—上海高速公路青县至吴桥段竣工图纸》。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74-9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设计规范》。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281-1995《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④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
(3)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工期61天。
(4)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央带波形梁钢护栏改造工程,共两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起 讫 桩 号
里 程 长 度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工期
JH09HL-1
K100+000-K170+000
70km
K100+000-K170+000段内的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钢护栏改造工程施工,在保留现有护栏的基础上,进行增设钢护栏的安装施工。
61天
JH09HL-2
K170+000-K240+999
70.999km
K170+000-K240+999段内的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钢护栏改造工程施工,在保留现有护栏的基础上,进行增设钢护栏的安装施工。
61天
3、资质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并且近三年内(2006年6月1日(含)至2009年6月1日(含),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可以参加资格预审。
(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3)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及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最多只能有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具有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通过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后的申请人超过1家(不包含1家)时,评审委员会将对对其申请人近三年内(2006年6月1日(含)至2009年6月1日(含),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成功完成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多少进行排序,排名位于第一的申请人通过资格评审。
(5)每个申请人只能提出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获得一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
(6)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能获得投标资格。所有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申请人,根据合同段数量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家数,遵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其所投合同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股东证明),(审查后退还)和彩色扫描输出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5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壹仟伍佰元(¥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应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将密封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电子文档U盘一份)递交到河北省沧州市民族会馆(沧州市解放西路)三楼小会议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包封不合格或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个申请人只允许递交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电邮、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函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8、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9、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
招标人:
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沧州市307国道复线农科院东
地 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
061000
邮 编:
071000
电 话:
0317-7934808
电 话:
0312-5075320
传 真:
0317-7934888
传 真:
0312-5075345
联系人:
高松洁
联 系 人:
薛征 刘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