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起点为海宁市硖尖公路金鑫砼搅拌站,向西延伸经袁花镇南侧袁花加油站,赫三房、徐家场、葛家场、建丰村、华家兜、笕桥头、俞家兜、杨家桥等村庄,终于海宁市丁桥镇东面嘉海公路,终点桩号K9+100,路线全长约10.2km(含高速连接线1.1km)。
本项目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米,中小桥530m/11座。
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1)本次施工招标为道路施工招标,设2个合同段;工作内容为: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等。计划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第一合同段:K0+000-K1+100(东段)、K0+000-K4+000(西段),本合同段路线全长5.1km(含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
第二合同段:K4+000-K9+100,本合同段路线全长约5.1km(含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
(2)监理合同段
本项目招标监理设一个合同段。监理内容为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为3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24个月;
3、凡获得2008年度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期前,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省交通厅)最新公布(浙交〔2009〕111号文件)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凡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可同时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施工合同段的中标人;信用等级被评为A、B、C级的施工企业只允许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凡获得2008年度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施工、监理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可于2009年6月12日~6月16日9:00~11:00时、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企业)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报名。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及及洽购招标文件:2009年6月17日上午8:30集中去现场考察并出售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售后均不退。集中地点:海宁市公路管理段六楼(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6月18日上午9:00,集中地点:海宁市公路管理段六楼(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6、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7 月7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 址: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一楼)
电 话:0573-87289216
7、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8、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办妥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各施工合同段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20万元的投标担保,监理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投标担保均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2009年7月7日上午9:30前递交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账 号:902101800200002663
招标人: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地 址:海宁市建设大楼五楼西连廊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电 话:0573-87289928 电 话:0573-87239150
传 真:0573-87289928 传 真:0573-87239150
联系人:孙先生、李先生 联系人: 曹先生
招标人: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2009年6月12日
文档附件:1.doc
文档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