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速公路联网机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100%。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片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采取中西部片区联网中心、各公司管理分中心和基层管理单元三级管理体制,在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置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片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信、监控中心,在各分公司设置收费、通信、监控分中心,各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收费站/所、服务区、停车区、隧道管理站等基层管理机构。
2.2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合同段,监理招标划分为3个合同段。各合同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
合同段
施工
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合同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监理合同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本项目预计2009年7月15日开工至2009年11月15日完工,总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上表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相应施工/监理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方法均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SG3合同段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SG3合同段及监理合同段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3日17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6月3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及15时00分至17时00分,递交地点为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交通网、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2305681
传 真:0471-2305681
联 系 人:高俊林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侯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