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黄高速公路增设限高门架工程项目由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 (冀交公路[2008]437号文件),并列入2009年度养护计划,资金来源为2009年专项养护资金。受河北省沧黄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承揽能力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
河北省沧黄高速公路增设限高门架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沧黄高速公路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计划于2009年5月20日开工,预期工期为2个月。
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号
工程内容
HBCH-09N003
设置限高门架:10处
三、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并且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如有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双信封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证明文件(由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出资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规定提交2万元的投标担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2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 上发布。同时在《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发布。
招 标 人:河北省沧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061000 邮 编:050011
地 址:运河区西外环高速公路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
入口处沧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电 话:0317-2158092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
传 真:0317-2158093 传 真:0311-86219087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