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3省道王洼矿区段改道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09)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3省道王洼矿区段改道工程
2、工程地点:宁夏固原市境内
3、工程概况:203省道王洼矿区段改道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8.3公里,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属旧路改造项目,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由K0+000-K2+600段路基桥涵构造物工程(包括3-40米箱梁一座)组成,第二标由K2+60-K8+250段路基及构造物工程组成,第三标段由K0+000- K8+250段路面工程组成,本次拟对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预计工期:2009年5月15日至2009年9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的2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至 2009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交通厅806室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5 月 6 日15时0分,地点为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