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嘉兴市国省道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增设工程(2008年)已由浙公路[2008]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嘉兴市国省道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增设工程(2008年),建安费6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S101(东西大道)106.271公里,S203(08省道)16.608公里;S202(07省道)58.228公里,X109(湖盐线)76.294公里,G320 9.363公里,农村公路指向申嘉湖高速。
工程施工内容:标志标线及标柱等
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第一合同段:3个月,第二合同段:3个月,第三合同段: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工程共设三个施工合同段;
施工合同段划分:一合同:S101(东西大道)、S203(08省道);二合同:S202(07省道)、X109(湖盐线)、三合同:G320、农村公路指向申嘉湖高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按照嘉招领[2007]1号文件关于嘉兴市招标投标活动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施工投标人应具备: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并在施工业绩、施工人员、施工主要设备、施工财务能力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浙交[2008]152号文),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施工合同段),其他企业只可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现场考察时间
5.1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2009年4月17日至2009年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施工单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同时投两个合同段的的投标人应提交我省信用等级被评为AA的施工投标单位证明材料,以浙交〔2008〕152号、浙交〔2008〕229号、浙交〔2008〕32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地址: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电话0573-82512058、82710770)。
5.2施工招标文件每本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施工合同段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五天内,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每个合同段叁万元人民币的有效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投标担保交纳的帐户名称: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19-399901040041558 。
5.4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信息同时在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http://www.jxzbtb.gov.cn)和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嘉兴市城北路239号 联 系 人:杨敏云 吴伟航
电 话:0573-82226091 传 真:0573-82226088
邮 编:314001 招标人: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处
2009 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