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奎屯至克拉玛依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国道主干线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的联络线之一,也是新疆“两纵三横两环八通道”公路主骨架中的一纵线,是区内纵贯南北疆G217线的一部分。该项目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奎屯市、兵团农七师和克拉玛依市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已建成的G217线与奎赛高速公路交汇处的奎屯西互通式立交处,向北与兰新铁路西线相交,经奎屯西郊、天北新区、共青城(130团)、五五新镇(129团)、128团岔口、塔岔口、克拉玛依收费站、奎北铁路立交,终点止于克拉玛依市
该项目全线共设置辅道约
该项目还包括奎屯至乌苏连接线,该连接线路线长
本项目计划工期:2009年6月开工,2011年10月建成通车。
3.招标范围及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至克拉玛依高速公路工程土建工程,共分为七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至克拉玛依高速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段一览表
合同段编号
起讫桩号
长度(Km)
技术标准
主要工程数量
资质要求
1
K0+000~K7+600
7.600
高速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盐渍土处理
奎屯过境高架桥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同时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
2
K7+600.000~K24+500
16.897
高速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软弱地基
盐渍土处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
3
K24+500.000~K38+200
14.144
高速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软弱地基
盐渍土处理
互通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4处,涵洞32道。高速公路,互通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4处,涵洞32道。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
4
K38+200~K57+800
19.600
高速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软弱地基
盐渍土处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
5
K57+800~K88+300
30.500
高速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软弱地基
盐渍土处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
6
K88+300~K114+300
26.000
高速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特殊路基处理长度:盐渍土处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K114+300~K134+189.586
19.890
一级公路
填方
挖方
沥青混凝土路面
特殊路基处理长度: 软弱地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表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除具备上表中各合同段要求的相应资质外,还需具有国内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合同段中的任何3 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允许同时通过最多3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但在投标阶段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中标1个合同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
5.申请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一套于
6.招标人根据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所取得的相关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申请人在交付人民币 1500元之后,可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取得一份复印件,《参考资料》册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9.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邮 编: 830049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史永寒 联 系 人:史宝栋、施豫峰
电 话: 0991-5283310 电 话: 0991-6138093 13701224205
传 真: 0991-5283405 传 真: 0991-6138093
行政监督:0991-5281009、5181012
纪检监督:0991-528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