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公路2009年路基新增挡水墙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厅批准立项,并已列入2009年度养护专项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费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
京沪高速公路2009年路基新增挡水墙工程施工。
二、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京沪高速公路2009年路基新增挡水墙工程施工,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计划于2009年4月30日开工,2009年6月20日竣工,预期工期为50个日历天。
合同段工程内容划分如下:
合同段
工程内容
备注
1
京沪高速公路2009年路基新增挡水墙工程
路基边沟砌石防护工程施工
三、资质、业绩要求:
1) 本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且近三年内有公路路基边沟砌石防护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河北省之外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需要得到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的确认;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只允许最早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3)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
⑴、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证明文件(可由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资证明) 等及复印件;。
⑵、在最近三年内(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有代表性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仅指和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似或超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合同协议书(含有招标人及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标准、规模、金额和签字时间部分)、中标合同主要工程数量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评定证书以及其它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五、现场考察时间: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提供协助,费用投标人自理。
六、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会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4楼第一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同时在《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qlgk。hbsjtt。gov。cn/)发布。
招 标 人: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编:061001 邮 编:050011
地 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300米 地 址:石家庄市裕园广场C-1-2602室
电 话:0317-7934774 电 话:0311-85288388、8533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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