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灵州收费站加宽增加车道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09)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银高速公路灵州收费站加宽增加车道工程,共分1个标段进行招标,建设地点在青银高速公路灵州收费站,主要工程内容为挖方388 m3,利用方205 m3,借方303m3,25㎝厚钢筋水泥砼板871㎡,4㎝中粒式沥青混凝土767 m2,6㎝粗粒式沥青混凝土767 m2,C25预制路缘石13.3m3,水泥稳定砂砾(厚20㎝)1287㎡, 水泥稳定砂砾(厚25㎝)821㎡,砂砾垫层(厚18㎝)2303㎡,单向收费岛2个等,预计工期为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5月2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施工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一 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3月 18 日至 2009年 3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路管理局50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 4 月 8 日9:30 时,地点为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公路管理局八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 刘女士 黄先生
电 话:0951-6090751 6091506
传 真:0951-609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