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长17公里,共分两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预计工期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3、本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局,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并已落实。
4、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施工业绩证明的公路施工企业,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公章)一份,于2009年1月7日至2009年1月10日每天8:00—18:00到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于2009年1月12日至13日到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6、投标人自行考察项目,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议。
答疑地点:灵武市交通局三楼会议室
答疑会议时间:2009年1月15日下午15:30
7、招标人地址:灵武市西平街与嘉源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750400
电 话: 0951-4022311 13995394546
传 真: 0951-4021591
联系人: 马晓龙
8、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750400
电 话: 0951-4790639 13995386810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南二楼
传 真: 0951-4030012
联系人: 马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