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应急抢险任务、临时任务,现发布公告诚招后备支援队伍。
一、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四、招标内容: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4种情况,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认定后发包。
1、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无法预见的临时工程,下达指令至要求完工的时间少于规定的招标时间+最短的合理工期;
2、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广州市建委下达的应急工程,下达指令至要求完工的时间少于规定的招标时间+最短的合理工期;
3、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对已进场施工队伍作出解除或部份解除合同后作为后备队伍接替原单位施工;
4、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工程抢险(对发生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工程部位进行修复)。
五、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六、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同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备《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 投标申请人2005.4.1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
5.2 投标申请人2005.4.1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
6、1000万或以上国有四大银行人民币存款证明。
7、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在广州。
8、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处罚期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并提供企业2006年度经独立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利润不为零或负数。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本工程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名(即≥5名,≤7名)时,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随机抽取7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投标报名单位不足5名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八、报名投标的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报名时间:2007年04月10日~1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
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联系人:汤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65500、87566220
十二、招标代理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报名单位自带密封用的档案袋);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投标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和完整的,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并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临报名;
3.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4.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内容为准。
5.接受报名以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穗建招[2006]8号文规定。
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